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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黄文星

    我于95年初开始修炼法轮功。99年7月22日后仍坚持修炼,向世人讲真象,并与他人共同翻印资料用信寄出。2002年4月29日被他人出卖而被捕,在看守所坚持不接受洗脑而被判刑三年。投入劳改半年后,遇家中孙子高考,老伴年迈体衰,严重肺气肿,大脑失去记忆,生活需人照顾。当时我的亲情未能彻底放下,经思考为不影响孙子考大学,同时缓解压力,照顾老伴保存生命,而做了违心的事,写了“认罪、悔过、决裂书”,说了、做了不敬师父、大法的言行,通过认真反思,自己内心深感愧疚、悔恨。现特声明有损师父、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从现在开始走好正法路,站在法的基点上归正自己,坚定正念,坚信师父,放下亲情和人的一切执著,同化宇宙大法,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弥补过失,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6/89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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