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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龙芝兰

    我1997年得法。在五年被迫害中,由于自己存有怕心和太强的常人的执著,放不下常人的自私,做了一些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1999年7.20后的几天,把自己所请的大法书、师父的法像、大法录音、录相带、法轮章,全部交到走向反面的人手里,还写“认识”骂了老师;2001年元月,我上北京上访说句公道话被抓,在驻京办事处的审问记录上签名、按手印,被押回县拘留所,我写了“认识”、签字、按手印;2001年7月,我在劳教所被邪悟者欺骗洗脑,写了“三书和揭批文章”等。现严正声明我在这五年被迫害中所做、所写、所讲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教导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6/89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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