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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肖淑请

    我从劳教所出来之后,当地官方找我签字,当时我不想签,我说“签过了”,他说是当地的事情,我们都知道你是坚定修大法的,以后你爱怎么炼就怎么炼,云云。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悟性也差,就签了“三书”,现在知道错了,不应该签,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所以我要严正声明:我所说、所写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的,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6/89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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