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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杨廷玉 我98年我开始修炼法轮功,2000年12月去北京证实大法,被邪恶非法判刑3年,2004年1月11日回家。我们村长于10月26日拿了一张什么表叫我丈夫填写,当时我不在家。为此我严正声明,以前填写的一切作废。在邪恶高压迫害下,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受迫害时不能从法上认识法,说了、写了一些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话,在此我借《明慧网》声明以前在受邪恶迫害时,神智不清时所说、所写的一切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6/892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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