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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礼栋

    我是1998年11月份得法的,2004年春节前为了证实大法我去了天安门广场打横幅,受邪恶迫害两个月,在邪恶强迫下,做了不该做的事。我严正声明:随邪恶所说、所写的一切声明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迫害,清除自身的一切邪恶因素,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为救度众生尽自己最大努力。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6/89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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