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礼栋 我是1998年11月份得法的,2004年春节前为了证实大法我去了天安门广场打横幅,受邪恶迫害两个月,在邪恶强迫下,做了不该做的事。我严正声明:随邪恶所说、所写的一切声明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迫害,清除自身的一切邪恶因素,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为救度众生尽自己最大努力。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6/89276.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