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锋
我们没反对过大法,只是口头说过、写过“不炼了”等对不起大法的话。现声明作废。加倍弥补自己的过错,坚定修炼,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5/118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