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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鞠富华 在99年邪恶迫害下,由于悟性差,写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话,在此声明作废。在今后的修炼中我一定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做好修炼人应该做的三件事,对得起师父的救度之恩。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6/892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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