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肖艳萍 在正法修炼进程中,在派出所强行压力下签名的“保证书”,现声明作废,违心的签字后,一直羞愧、内疚,恳请师父原谅!并发自内心告诉世人,李洪志师父是清白的,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功弟子都是好人,法轮大法就是好。坚修大法这颗心永远不动。决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做师父合格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15日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