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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金霞

    99年720后派出所来人让法轮功学员写“不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我当时不了解情况,加上我母亲和楼上的阿姨都不会写字,我替他们写了“保证书”,为对大法造成的损失進行弥补,今特此郑重声明“保证书”无效。现在母亲通过这几年对大法的修炼,深刻认识到这种说法是诬蔑,中央在制造种种假象欺骗老百姓,法轮功不是他们所说的,而是救度世人的宇宙大法,所有我以前写的“保证书”宣布作废。我坚信“法轮大法是正法!”、“真善忍好!” 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7/893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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