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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申金莲

    我1996年农历8月得大法。99年7.20以后,在邪恶的迫害下,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99年7月29日,610邪恶叫我交大法书,我就顺从的把大法书交了;99年8月初,参加了邪恶的洗脑班,写了“保证书”;99年12月5日進京证实大法,被县610从北京抓回关進拘留所17天,放回来的那天,610邪恶将印好了的邪恶“三联保”叫我及爱人、女儿签字,我们配合邪恶签了名;2000年9月27日,县公安与610邪恶强压我们大法弟子進洗脑班,要求每人写“保证书”,我不写“保证”,但为了应付,我写了几句“对学习的认识”;2001年6月29日,我因发真象资料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半,送劳教所劳教体检时身体不合格被退回,公安局邪恶叫我交4000元钱就放人,我没钱交,它们就叫我女儿交,女儿也没钱,就说有多少交多少,结果交了300元(没开收据)后,邪恶又背着我要我女儿写了“保证”;2001年7月9日,我女儿接我回家,邪恶又要我在女儿写的“保证书”上按了手印。所有这些,是我修炼路上的污点,是对师父的不敬,我深感对不起师父。今严正声明:自99年7.20被迫害以来,我所签字、所讲、所写及家中亲人所写的、所讲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跟随伟大的师父,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7/893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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