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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宋晓君

    自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起,身心受益无穷。但从1999年7.20法轮功遭受江氏流氓邪恶迫害后,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执著太重,正念不足,在怕心的作用下,违心的与单位领导签了所谓的“合同书”,并在以后单位组织的诽谤大法的签字中不情愿的签了字。尽管在语言文字上進行了加工处理,但还是顺应了邪恶,在此严正声明:自1999年7.20以来,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从今坚修大法到底,在正法修炼中,在讲清真象、救度世人中,严格按大法要求的标准去做,正念正行,完成自己作为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使命,以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7/893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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