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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张香英

    自从迫害法轮功以来,派出所的人天天来家里骚扰,不让炼功,非让写“保证书”。我说不会写。他们没办法,只得抄了一份别人的“保证书”,让我在上面按了手印。我知道大法好,每天仍然炼功学法,讲真象,救世人,通过看师父的经文,看到同修们纷纷重新回到大法中来,我受到感动,知道写“保证书”是不对的,是自己的污点。我想通过明慧网站声明我以前写的“保证书”作废。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7/893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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