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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爱军

    我76岁,在1997年得法,使我多年病体得已好转,我相信大法。但在99年那邪恶遍地的情况下,我说了“不炼了”。我现在明白了,我在此声明,我所说“不炼了”作废。我要抓紧时间学法炼功,讲真象、发正念,做一名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7/893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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