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兴法 自从99年受到邪恶的残酷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通过学法,悟到一些法理,提高了认识,以后要正念正行,清除一切邪恶烂鬼,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心不动。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7/89368.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