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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刘祥

    我是一名96年得法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因不重视学法修炼心性。99年7.20邪恶开始对法轮功進行了严酷的打压和疯狂的迫害,由于对正法没有能够有个正确的认识,在压力面前,我在乡政府工作人员写的“保证书”上签了字,并按了手印,还给儿子(大法弟子)办保外就医时在劳教所写的“保证书”,现在全部声明作废。紧跟正法進程,做好正法弟子三件事。救度更多有缘的世人。做自己该做的事,来弥补以前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8/89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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