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严书霞、景玉芬、王泉梅
由于学法不深,在拘留所写了“保证”,在此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的、所写的,所有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以后加倍弥补,跟上师父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5/118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