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玉春 我在99年7月20日与同修進京上访途中被警察劫持回来。由于当时的人心、怕心太重,在恶警逼迫下违心的写下了“不炼功的保证”,给自己修炼的路上留下了污点。每想起深感痛心,对不起师尊的慈悲苦度。现声明,此“保证”作废。决心在最后的正法路上,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勇猛精進。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8/89440.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