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爱云 我96年得法,在师尊的慈悲呵护下,身心得以净化和巨大的升华。99年7.20以后在铺天盖地邪恶的非法镇压下,违心的在“脱离大法”的文件上签了名。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的签名作废。坚决与旧势力脱离关系,走师父安排的路,在法中勇猛精進,正念正行,跟上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8/89440.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