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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石秀峰 在派出所、看守所、劳教所邪恶等的威逼、胁迫下,我违心的写下了违背大法和不敬老师的言论,在此我严正声明作废。我以后一定要坚修大法紧随师,走好以后的法轮大法的修炼道路。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8/894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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