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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爱荣 我96年得法。99年7.20时,在派出所和村上的逼迫下,违心的在脱离大法的材料上签字,现在我严正声明:7.20签名作废。从现在开始勇猛精進,跟上正法步伐,溶入正法洪流中。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8/894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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