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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贤梅

    因我坚修法轮大法被非法绑架拘留、非法劳教,受到不法人员的折磨,如:恶骂毒打,电刑,插管捣胃(未绝食),一个半月无论白天还是黑夜铐在床腿、桌腿、楼梯栏杆不解铐,长期洗脑(看诽谤片),不让睡觉等各种虐刑和限制一切自由,都不能动摇我对法轮大法的坚定信念。当时由于我学法不深,不能在法上认识法,被邪悟者谎言迷惑,还有狱警要挟到期要加期,主意识不清,正念不足,被逼迫下违心的写了“四书”,伤害了尊敬的师尊及大法,做了不该做的事,给自己修炼正法路上抹了污点。很快醒悟后,认识到自己严重的错误而痛心羞愧。为了维护师尊尊严,维护大法,还师父和大法清白,还大法弟子清白。在此郑重提出严正声明:洗去污点,挽回损失。在强化洗脑及残酷刑罚迫害下,被折磨的神志不清、精神失常而胡言乱语写的“三书、揭批书”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真善忍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在公安局在笔录等材料所有的签名、手印一律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和迫害。正念正行,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永远跟着师尊走,坚修大法到底。声明:家人被叫去接见和“办事”时,怕对我施暴,如有随恶人说的等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声明:2001年,我曾被无理叫到居住区公安处,非法给我偷着录像,等我发现已录完。这个录像我什么都没说、都没做。如果有人利用这事诽谤大法,给我栽赃,那是其人侵权行为,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9/89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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