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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秀英

    99年7月20日那天,江氏政府突然对法轮功学员横加迫害,抓人,真是铺天盖地,暗无天日。大约是99年7月23日,我单位来人让我在一张列有三条规定的纸上签名,“1、不准上访,2、不准串连,3、不准到外面炼功”。我因坚决不签,遭到单位和家人的强烈反对和指责,因为万恶的江氏流氓集团搞非法株连,我如不签,单位领导和家人都要开除公职,我主要因为当时学法不深,没有认识到它的严重性,又见上面没有让决裂法轮功和背叛师父的言词就在他们的逼迫下没能顶住,违心的签了字。可是通过几年的学法与师父的讲法,新经文的指导,经常和同修切磋,明慧网发表的文章等,认识到自己那次签字是非常不应该的,作为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更是不能干的事,虽然是表面应付,但那是顺从了邪恶,配合了旧势力的安排,我当时被情所动,执著于安逸、名利,没有走出人来,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心里非常难过后悔,现在只好奋起坚修,放下一切执著,加倍努力勇猛精進,洗去污点,跟上正法形势,一心做好师父让做的三件事,严正声明:那次违心签的字作废。坚修大法到底,一定做到师父经文中说的“放下人心 救度世人”,做好三件事,不辜负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的伟大称号,不辜负慈悲伟大、佛恩浩荡,师父的苦度,坚决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9/89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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