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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凌燕

    我因2000年7月上访被当地公安局非法判刑,劳教三年。在我進所的前几天恶警利用吸毒犯迫害我,它们把我的被褥扔進了垃圾筐,还毒打、体罚,如:单腿点地、架飞机、拔大筋(用绳捆住手、毛巾堵住嘴,叫两人强行搬腿),不准睡觉、不许和其他大法学员接触,用威胁、恐吓、洗脑等手段折磨我,由于自己学法不扎实,不能在法上认识,没有用正念对待,有放不下的执著,看到有学员接受洗脑就接受了邪悟,写了“保证书、悔过书、决心书、揭批材料、思想汇报、入党申请、电视采访讲话、转化汇报材料”等。现在我严正声明在劳教所内所说、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现在我清醒过来,从思想上澄清了自己的错误认识,我辜负了师父的慈悲苦度,我不再徘徊,和变异观念彻底决裂,珍惜这最后的时光,认真学法,重新走入正法中来,用实际行动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9/89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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