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守娥 我98年喜得大法,得法后,我严格按照大法的法理修炼自己,我身心得到了健康。99年7.20邪恶铺天盖地的非法迫害大法,制造欺世谎言蒙蔽、毒害不明真象的人们。于是我2000年上北京证实大法,把大法的神奇与美好告诉人们,在途中被邪恶非法绑架并非法关押三个多月,逼迫家人替我写了“不炼功保证书”,罚款2000多元,才放我回家。由于对法理认识不深,没有及时认识到其严肃性。在此我严正声明:在邪恶的打压下所写的全部作废。今后要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大法弟子应做好的三件事,加倍弥补,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9/89521.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