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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葛树芳

    2001年秋,两个邪恶把我押送派出所。在我的家人强烈要求下,他们准备放我回去。但是,他们写好一份东西我不知道,我不识字,不会写字,他们逼着我在纸上按手印。当时,我的孩子都在派出所要求放人,在双方都很急躁的情况下,我被迫按下手印。今天我严正声明,我的手印完全作废。我不承认邪恶对我的安排,从根本上否定与邪恶旧势力的签约!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9/89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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