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刘松兰

    我以前曾经写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论,现在我严正声明作废。今后要按照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要求去做,再也不向邪恶违心作“保证”,走好自己修炼最后的路。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9/89521.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