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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崔昌炫 我是97年得法的。在99年在迫害开始时,在派出所写了不该写的“保证”,虽然在以后用行动否定了所谓的“保证”,总觉得是污点。在此之后心性不好时也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现声明做的一切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作废。加强弥补,做好应当做好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0/896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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