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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龙启兰、马胜利、马庆余 由于学法不深,怕心严重,1999年7月22日,被派出所找去强迫写下“不修炼的保证”,给大法造成不好的影响。现在严重声明,我们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0/896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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