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

    声明人:龙启兰、马胜利、马庆余

    由于学法不深,怕心严重,1999年7月22日,被派出所找去强迫写下“不修炼的保证”,给大法造成不好的影响。现在严重声明,我们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0/89609.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