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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赵中原、杨国芝、柯昌德、潘光庭、陈应芝、王义青、陈登青、袁发贵、赵国燕、周仁兰、张祖先、许登喜、邱天莲
2001年4月20日,我们被当地派出所抓捕,由派出所、县公安局长、科长对我们几名大法弟子分别单独进行训话和威逼,要我们交出XX电话号码,资料来源和XX人接头、地址,还要我们承认参与张贴和散发传单,更恶毒的是他们把师父的像放到地上叫我们用脚踩,让我们在他们早已准备好的“保证书”上签名、按手印,有的学员说自己不识字,他们甚至帮忙代笔。 事后同修们都感到后悔莫及,坐卧不安,觉得自己太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也对不起自己,师父为我们承受那么多的苦难,把我们从地狱中捞起,使我们黑糊糊的身体变成了一个无病的健康身体,又用大法为我们开创了一切,使我们受益非浅,但我们没有从法上认识法,没有珍惜正法修炼的机缘,通过找自己的原因,我们知道自己学法不深,骨子里常人的怕心没有放下,没有把自己当做一个真正的炼功人,阻碍了自己修炼与正法的路。这次关没有过去,我们感到太痛心了,我们一定彻底放下人的观念和执著,“以法为师”,坚修大法,在最后的修炼道路上,横下一条心,按照明慧网上所讲的,珍惜自己,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为此我们严正声明:以前被迫所写的“保证书”(包括别人代笔的)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3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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