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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奎弟

    我是97年得法的,因平时学法不抓紧,在99年7.20邪恶开始迫害大法以后,约11月份的一天,本地派出所拿着他们事先印好的所谓“保证书”到我家让我和妻子签名。当时我想签了名也是走形式,我该学还学、该炼还炼,就把名签了。没想到2001年7.20凌晨1点,我正在熟睡之中,当地派出所一行4人到我家非法抄家,把大法书全部抄走,然后对妻子说:“到派出所去一趟。”我和孩子说:“天亮再去。”他们说不行,就把妻子带走。当晚还把我二哥也带走了。我和孩子等到天亮也没见妻子回来。天亮后,我和嫂子去派出所要人。他们说到县拘留所要人去吧。我质问他们为何把人送到拘留所,我说他们没出示任何手续随便抓人执法犯法。其中一警察说:“对炼法轮功的怎么对待都不算过分。”我看与他们没理可讲,我到县拘留所要人,他们不让见。在妻子被非法关押期间,为让妻子早点出来,我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情,找人托关系,花钱请吃饭,妻子还是被关了15天。在放之前,派出所让交2000元保证金,我交了保证金。妻子放出后,还让到派出所写“保证书”,可妻子坚决不写,我只好代妻子写了“保证书”。以上两次写的“保证书”我严正声明作废。在今后的修炼道路上,我要做好师父让做的三件事,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邪恶安排,做师父的真修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1/89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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