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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罗淑华 2001年派出所办洗脑班,强迫要我签字“不去北京”,我由于怕心就写了,这是错误的,现特此声明:我写的“不炼”的东西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1/8961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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