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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国娟
我于2001年11月进京护法,后被判劳教。由于自己有怕心,和家人的苦苦相求,写下了“与法轮功决裂”和“不炼功的悔过书”,并按了手印。为了获得自由,家人又替我写了“不进京、不炼功”等保证书,这些都不是我内心真实的表现。现郑重声明,以上两书一律作废。我要坚修大法,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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