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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何琳

    我在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受益无穷。2000年4月23日我与几个弟子去天安门广场打“法正乾坤”、“法轮大法好”等横幅被抓,后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又转至调遣处、劳教所被非法关押了共4个多月,在此期间和随后的日子中,非但没有走好大法弟子的路,反而因为自己的私心、执著心太重,学法不深,正念不足,很多言行顺应了旧势力和邪恶的安排,并导致家人也做出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情:大法书籍和资料被家人丢弃、被毁;自己也在正念不足中写了“以后不参加大法活动等的保证”,违心说过“不炼功”的话,甚至有时还产生过对大法和师父的迷惘和疑惑,等等,这些都辱没了一个大法弟子的称号,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对不起众生。现在我严正声明:无论何时何地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所做、所为全部作废。从此以后,肩负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使命,我一定要在正法最后时期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学好法,勇猛精進、发正念,清除邪恶、讲真象,救度众生,尽己所能,正念正行,不负大法弟子的使命,“助师世间行”。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2/89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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