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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梁艳君

    我于2001年9月進京证实法,被派出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半个月,后被送回当地看守所,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在监狱,受到残酷的精神摧残和肉体迫害,在极其邪恶和高压下,我违心的写下“四书”。每当想到这,我都痛苦万分。三年来,我的心没有一天平静过,每天背着沉重的包袱,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超负荷的劳动,使我的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但是我的内心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在我即将出狱的日子里,我已给管教写下我的心声,告诉他们强制改变不了人心,大法使人心向善,道德回升。法轮大法洪传世界60多个国家和地区,没有一个国家象中国江氏集团这样强制改变人的思想与信仰。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在高压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一律作废。同时感谢伟大慈悲的师尊给我这样的机会,我要加倍弥补,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2/89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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