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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张传江

    我于1997年喜得大法,知道了人生的真谛,对法一直坚定不移。在99年7.20以后邪恶的迫害中,我一直坚持对“真善忍”的正信。恶警把我非法关進监狱、拘留所。在派出所,它们把我绑起来,5个恶警对我轮流毒打。当时心里只有师父的法,知道师父在看护着我,什么也不怕。在最邪恶的时候,它们打得我只能坐着睡觉。最后它们把我送進精神病院,强行给我吃药打针。由于药物对我神经、身体的损害,我出院时身体极度虚弱,痴呆。在这种情况下,恶警还经常上门骚扰。在我神志不清时说过、填写过“不炼”的话。现在我严正声明:在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彻底作废。从今后,坚定自己的正念,以法为师,跟上师父正法進程,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2/89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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