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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秀兰

    我是98年得法的大法弟子。99年7.20邪恶开始疯狂的非法镇压法轮功,因为当时学法少,悟性低,迫于压力,违心的签了“保证不炼”的字样,我想我可以偷着炼。现在回想起来,痛悔不已,觉得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尊的慈悲苦度。特此严正声明:过去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决心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功成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2/89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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