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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樊爱华

    我1999年元月得法修修法轮功,得不久,江氏邪恶集团迫害大法。因学法不深,在人心的带动下,1999年7月填写了一份表格,写了一些不符合修炼人标准的话(“再不炼功了”),知道错了,继续在家炼功,没有写严正声明。今天补上,原来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全部作废。继续修炼,做一个真正的大法粒子。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2/89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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