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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迟忠梅

    我在一九九九年三月份得法,可是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恶就开始非法镇压法轮功,那时我才得法四个月。在那时,厂子保卫科的科长就叫我们交大法书,不交大法书说是不给开工资。当时怕心没有去,就把《转法轮》交了一本,也不敢学了。可是以后心里说不出那种难过,经过大法弟子的帮助下,我终于又回到了大法中。师父说:“放下人心 救度世人”,紧随师父坚修到底。在此声明我以前所有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一律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3/896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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