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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俊、刘如洋、孔南英、宗永珍、梁琼英、魏世苓、黎新、唐秀华、吴玉珊、李秀琴

    在99年7.20期间,由于学法不扎实,在邪恶的逼迫下,写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到了现在,我们心中都感到深深的懊悔,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并认识到这样做完全是错误的。所以我们严正声明,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今后以法为师,放下人心,做好三件事,保持正念正行,用智慧去洪法救度世人,以实际行动报答师父和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0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3/896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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