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吴玉芳
江泽民邪恶集团取缔法轮功后,我们法轮功学员本着善意去上访,可它们把我们当犯人,抓、打、关押、酷刑折磨、人格侮辱、高额罚款。我被迫写了“保证书”,心里非常难过和后悔,特此声明,“保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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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6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6/118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