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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申淑文

    我98年有幸得法,是慈悲的师父给我调整身体,并交给我做好人的道理,我决心做一个修炼觉悟的人,99.7.20以来,我先后四次進京上访证实大法,在教养院被非法关押两年多时间,并三次被送進精神病院。在邪恶的迫害下,我做了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在此我声明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3/896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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