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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宝良、刘玉珠、李彦琴、周淑英、程颖、超增孝、杨鼎桂、崔莲 我们在99年7•20以后,当地派出所主管部门书写的材料,让我们自己签名。我们声明所有签名和个别人写的“不炼了”的“保证”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我们坚决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走好正法时期的每一步。 本声明包含人数:8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3/8961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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