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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桂春 我1997年有幸得法,修炼后多种疾病不治自愈。自7.20后,镇、村、派出所的人多次到我家逼迫我放弃修炼,因当时学法不深,常人心很重,在他们已经写好的“保证书”上签了字,但我始终没有放弃修炼。我深感惭愧,辜负了师父。为此我郑重声明:以前的签字作废。我要坚修大法,走师父安排的路,精進不停,直至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3/8961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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