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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成善 在99年7月20日以后,由于自己怕心,在邪恶的压力下,违心的写了“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我在此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文字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刻苦学法,做好师父所说的三件事,跟上正法的進程,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3/8961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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