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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宝珍 我10月7日晚9点多钟到外去送传单,被恶人蹲坑抓住,在邪恶的拘留所非法关押26天。回家后通过学法,悟到有不符合大法的要求地方,声明所说、所写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加倍弥补,我一定要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3/8961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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