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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爱娟

    1999年7月20日,江魔头下令镇压法轮功,没过几天,县组织我谈话,要我写一份对法轮功的认识。由于我每次政治运动都是他们的靶子,都是挨整的对象,心有余悸,加上学法不深,在一时的黑云压城时自己也害怕。心想写一个“认识”骗过他们,在这种违心思想指挥下,写了一份“认识”,从那以后我从未配合过他们。这份“认识”字虽不多,但里面也说了对师父不利的话,这是对大法、对师父最大的不敬。还有一件严重的错误认识,导致自己犯下了严重毁大法书不可饶恕的罪过,心想他们搜出烧不如自己烧,事后一直以来自己心里有沉重的负罪感,经常感到不安。师父弟子错了,我严正声明,我所写的这份对法轮功的“认识”作废。真修到底决不动摇。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4/89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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