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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素珍

    我是99年2月得法的,经过学法炼功身体有了明显的变化。99年7.20后江氏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大法,并强迫我违心的在“保证书”(书记代笔)上签名,我对法认识不深,知道答应它们写“不炼功保证”是错的,还违心的做了,真是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经过这五年的学法,明白了什么是正法时期大法弟子肩负的责任。所以我一定要写严正声明,以前答应它们的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父,坚修到底,永不变心。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4/89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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