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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王莲珍

    我今年63岁,退休干部。1999年4月進大法门开始修炼,得法后身心得到很大收益,然而就在99年7.20后,江××集团开始疯狂的非法镇压法轮功、迫害法轮功学员。我多次被抓到派出所拘留,后又被强行抓到洗脑班,由于自己的执著心太多,违心的写下了什么“保证、决裂”之类的东西,做出了违背大法、对不起师父的事情,回想起来非常痛心。在此严正声明:凡是我以前在派出所、洗脑班或在任何地方说过的、做过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做好学法、发正念、救度众生这三件事,正念正行,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4/89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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