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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张克明

    1997年冬因妻子有病,有幸我夫妻二人同得法轮大法,从此我妻子的病完全消失,我的身体也得到了师父的净化和调整,我们二人身体全都达到了非常健康的无病状态。2000年9月27日因我在当地散发了几张证实“法轮大法好”的传单,被当地邪恶旧势力非法抓進看守所,10月28日被非法送去看守所,被非法判三年劳教,在这里我们遭到残酷的迫害,强迫劳役白天夜晚长达十四五个小时。大搞强迫“转化”,对有的同修连续十三四天,白天晚上站着不让睡觉,有的洗冷水澡,灌冷水,很多同修因不接受洗脑被五、六个劳教人员押着胳膊、腿、头部用三角带做的皮鞭,从脚根到脖颈抽的遍体鳞伤,惨不忍睹。有一个同修当天進来,到了过午就被迫害致死。还有的恶警对好多不接受洗脑的同修除使用电棍电击外,还用电棍抽,用脚踩,踢(皮鞋),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就在这种残酷的迫害下,由于我那时法学不深,在法理上理解的不透,还有很多人心没有修去,特别是严重的怕心,被邪恶钻了空子,违心的写出了一个大法弟子完全不该写的“三书”,写出了对师尊不敬的话。现在深感痛悔!我在此严正声明,我在劳教所写的书面文字全部作废。彻底否定和清除自己对邪恶旧势力的承诺,清醒认识自己的错误,重新回到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行列中来。学好法,发正念,讲清真象,做好三件大事,从思想上都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0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4/89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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