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曲淑琴
我为了维护大法、证实大法,曾被抓,坐过牢。由于怕邪恶株连九族,违心地写过“悔过书”。出来后特别后悔。现在我郑重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跟师父正法进程,随师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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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5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6/11891.html